加強宣導以下事項: (一)乘坐機車勿超載及側坐: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規定:「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,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,得附載一人。」,同法第4款規定:「附載坐人不得側坐」,乘坐機車勿超載及側坐,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。 (二)人行道以禁止停車原則,開放停車(劃設停車格位)為例外,車輛停車方式應從其規定,以維用路人及師生「行」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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